舟舟与晓红恋爱半年有余,婚期也定了,春节后他们就开始住在一起了,双方父母也开明,反正孩子要结婚的,婚前想住一起,就让他们住吧,房子也不成问题。
他们自己定了日子,还来点小???,庆祝一下他们的 次结合,新房好好地布置了一番,晚餐也特别丰盛,还拜了天地,喝了交杯酒,共进洞房,新娘还特地找了块红头巾蒙了,揭了红头巾,两人好好亲热了一番,帮着对方宽衣解带,细心实施着学习的知识,前戏做得认真细致,拥吻抚摸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即兴破膜,顺利完成了全过程。
洞房初夜,感觉还算好,一天一天过去,两人始终觉得似乎有什么问题,淡也总说不清楚,想象书上说的,性和谐,性高潮,云里雾里,欲神欲仙,如漆似胶等等,好像一直也没那么好的体验,讨论来讨论区,研究来研究区,也找不出什么明确的原因,两人都觉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有人常把婚姻比作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穿了才知道.既然结婚像买鞋子,那么为什么不先试一试,看看合不合适,再决定是否穿它呢?合脚就穿,不合脚就不穿.
直观地说,试婚虽然是全方位的试做夫妻,但 当其冲的又是试"性",就像比喻试鞋一样,性是否和谐,配合默契,甚至登峰造极,是做好夫妻,追求美满婚姻中 主要的事情.
同居性不和谐原因分析:
1.生理原因
恋人在 次性生活或者在恋爱期的同居生活中,因为各种生理,尤其是性生理的原因,导致性不和谐的情况发生还是比较多见的.
⑴.男方与性不和谐有关的生理因素
①.身体方面:容貌丑陋.身体过胖过瘦.畸形.残疾:如盲.大片色素斑块(脸痣)唇裂.鸡胸.肢残.口臭.狐臭.汗臭.过浓体臭等.这些身体状况会削弱男性身体的美感,甚至会让女方对男方产生鄙视、厌恶的感觉,从而会大大减少男女身体接触的快感和性生活的愉悦感.
②.性器官方面
阴茎短小,包皮过长,勃起不坚等.外观已经无法展现男子汉的雄风;硕大、坚强的男性生殖器,给女性带来的一种性美感,和巨大的性刺激.
③.性行为方面
从挑逗行为开始的整个性行为力度不够,女人希望男人以力度征服之,尤其是在 次侵入时,阴茎的坚硬度不够,前 的力度不大,破膜时的冲击力和破膜带来的疼痛程度不够,之后的快乐也就达不到痛快地 点.
性行为男人的力度不够,坚持性不够,易出汗,易疲劳等,都会影响性生活的质量,而留下心理上的影响.有各种性功能障碍者,不仅是男方,也波及女方对性交往产生心理上的阴影.
⑵.女方与性有关的生理因素
①.身体方面
与男方相似的各种身体缺陷,尤其是容貌体形,胸部(扁平、乳房下垂等)腹部.臀部,腿.皮肤等对男方的影响 大.男人靠眼和手去爱,视觉.触觉上的女性躯体的美感,对男性的性欲激发 为重要.
②性器官方面
阴毛有无,是黑是白,阴毛的分布,大阴唇,小阴唇的丰满度等,对男性性欲均有较强的激发作用.若有双阴道.处女膜太厚等,会对男性性交产生阻碍.
③.性行为方面
若因处女膜坚韧,会给男性破膜带来阻力,女性怕痛,或者产生强烈的阴道痉挛,男性无法插入,性交也就无法进行.
女性对性行为的接纳,行为动作的配合,对性行为的反应,以及性高潮的出现,对男性影响很大,直接关系到性行为的正常进行,和双方性高潮体验的出现.女性各种性功能障碍 然.
2.心理原因
在性交往和同居生活中,双方的性心理或与性相关的其它心理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性不和谐的发生.
⑴与男方有关的心理因素,主要有性欲.性能力.性技巧和性心理.
性欲性能力方面:
男方的性欲强,性行为次数频,性能力强,性感受好,性高潮体验高.女方适应能力强,双方的性互动性好.
若男方太强了,每天性交2--3次以上,性高潮也频,而女方无法适应,于是抵触、厌燥、逃避,无法建立和谐.
若男方太弱,每周1次以下,前戏草率,技巧简单,投入不够,坚持性也不够,无激情,事后缺少关心、体贴,缺少接吻、抚摸等等,女方刚刚进入兴奋期,即已结束、收场,女方无趣,对性交往渐渐失去兴趣,越平淡,也就越平淡.
性技巧方面:男性是性技巧的主要把握者和实施者,很多男人简单粗暴,例行公事,不讲究什么技巧,不会或者没有耐心,给予女人广泛而丰富的性相关刺激,调动女人全身参与性活动的积极性,把性交往做得 好.整个性交往过程,性高潮后的恢复期,都需要运用相关技巧,刺激或安抚女性,男性容易忽略这一点.
性心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害怕、担心,紧张心理,观念和行为的矛盾心理,性取向同性和性变态心理等。性取向同性的有双性恋,对异性的兴趣不若对同性的兴趣,同性恋只对同性有兴趣,而厌恶异性.与异性的性接触会造成男方,也会造成女方的心理阴影;各种性变态 然.
另外,三角恋、多角恋、婚外情等乱交或不忠行为,对双方尤其是对对方的影响比较大,现代人恐性病,恐艾滋心理也均可能成为性不和谐发生的原因.
⑵女性也有相似的性心理因素
性欲望、性能力方面:与男性一样,女性也有高有低,如果和谐,当然很好,尤其是偏高一点,双方感觉会非常好,高低悬殊就难以和谐.女性过低的情况是常有发生的,比如:阴冷或性冷淡、性高潮缺乏等,性和谐则难以建立,或有此或合并其他原因而导致性不和谐.
性技巧方面,女性一般比较被动保守,不愿主动制止男方偏爱而自己讨厌的性行为或性技巧,从而导致心理的不悦.
性心理方面:也同样会有害怕、担心、紧张、恐惧婚姻,观念和行为矛盾的心理,也同样有性取向同性和性变态心理,这些也均会产生严重的性不和谐.
⑶双方对恋爱同居的认识评价的差异
男女对恋爱同居的认识和评价肯定是有差异的,差异较小者,适当迁就对方,还不至于影响同居生活,但若差异较大,则会明显影响同居生活,尤其是性交往。特别是女性,性和恋爱婚姻观念都比较传统,比较保守,她会始终觉得自己做了错事,或者觉得自己是被迫的,在两人相处,尤其在性交往时,常常被动,不容易放开,性体验就不够好,性和谐就不容易建立。
3、家庭、社会因素
⑴、父母和家庭的反对,尤其是女方,父母对婚前性关系、婚前同居都是竭力反对的,他们会不厌其烦向女儿表达这种态度,女儿违背了父母意愿,女儿本身已经有巨大的心理压力。
倘若父母已公开反对,其他家人也都知道并也持反对态度,男方的父母也出面干预,形成的家庭压力 大,双方都受伤害,尤其是女方 深。
⑵、社会的压力
亲朋好友、同事领导甚至左邻右舍等很多人都知道,未婚同居的事,压力自然 大。下班时同事异样的眼光,平时周围人的议论和指指点点,都会有较大的压力。
尤其是无固定的,安全住处的同居者,环境的多变、陌生,住宿条件的恶劣,邻居疑惑的目光和议论,家人有可能找来的担心等等,都可能成为性不和谐的原因。
同居性不和谐的指导
1、导致性不和谐的原因的探寻和处理
与来访者共同寻找可能导致性不和谐的原因,对家庭和社会的原因,作必要的解释。主动努力协调和改善与家人的关系,争取家人和社会方面的支持或理解,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
生理方面器质性原因,需要解释作些解释;可以改变的建议寻求相关帮助;能够改善的,可建议试行必要的装扮,养成清洁卫生习惯等等。
生理功能方面的,可以就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知识和训练,需要矫治的给予指导,必要时亦可建议求助于相关 的帮助。还要动员配偶的参与。
性心理方面的,进行相关的心理咨询,必要时作相关的心理治疗或训练,配偶参与或同居,特殊情况建议找性心理咨询(治疗) 帮助或指导。
生理或心理方面的问题(障碍)比较严重者,应建议到相关专科就诊,同时给予医学和心理学干预,以期有 好的效果。
2、接受婚前培训
虽然对恋爱同居对象而言,这些培训已经迟了,但补好这一堂课依然十分重要,因为他们连 起码的性和谐都未建立起来。
针对他们而言,性科学知识的学习尤为重要,他们已经熟悉,又有了不少感性知识,给他们系统作些讲解,作些深化,并指导他们实践,很有必要。其他知识,如夫妻关系、感情交流、与爱情婚姻相关的知识学习,既是他们同居生活的总结,又是建立美满婚姻生活的指导。
3、具体指导
就他们性不和谐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指导或辅导.虽然导致性不和谐的原因多方面的,双方都有责任,但必有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方.主要一方的问题一定要先解决,所以先是主要一方的个别指导.解决的问题应是导致性不和谐的主要方的关键问题,可能是性知识的辅导,性(生理)功能障碍的矫治,性心理问题的调适,性治疗(训练),性交往的指导,性技巧的传授和性和谐的评价等.
同居性不和谐处理取向:
1.处理原则
不象买鞋子那么简单,试一试不合脚,不舒服就不买.同居了性不和谐怎么办,涉及的问题太多,不宜简单化处理,但如何处理 ,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⑴确保各自对婚姻的圆满追求
让其中一方,或双方都放弃对婚姻的圆满追求,都是不人道的,哪怕双方都愿意做无性夫妻或者是性不和谐夫妻,都不应该予以支持,如果他们决意那么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分析师的立场 是支持帮助每个人都能得到属于他(她)自己的圆满婚姻.
⑵确保恋爱同居性不和谐不造成或加重新的伤害
能不造成伤害是 理想的,即便是必然会有新的伤害,也应把伤害减到 小.由于当今社会仍以男性文化为主体,所以要特别关注作为弱势的女方不应受到 多伤害.
⑶任何处理均需双方同意
以任何借口、理由在一方未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处理,因为同居是双方同意的,分手或继续同居的任何决定仍必须双方同意.
⑷公平公正, 袒护女方利益
恋爱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可自由离合,但必须公平公正,如若是公开的同居,而损失巨大,再求偶时,或被视为"离婚女人",或是"被遗弃的女人",其他婚恋资源再好也无法弥补,所以在做出分手决定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女方的利益,给予一定的补偿.尤其是同居期间女方有过怀孕、流产或已分娩并抚育孩子等情况者,处理补偿 要公平.任何处理都应符合我国”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法律精神.
⑸坚持冷处理原则
短暂而隐密同居可以处理较快,说分就可以分,长时间的公开性同居的处理宜坚持冷处理,双方的心理准备 充分一些,时间可长一点,由天天在一起,慢慢减少在一起的时间,若即若离,逐渐到完全脱离.
2.处理取向
⑴隐密分手
适用于时间短,隐密性好的恋爱同居性不和谐的同居案例,双方充分商定,采用快速的隐密性分手方式分手,分手以后一段时间可以不来往,日后可将原恋爱关系转以朋友关系相处.
⑵渐进性分手
适用于时间较长,比较公开的恋爱同居性不和谐的同居案例.经不断努力,接受专业人员指导,反复实践,无法建立性和谐.经过反复协商,取得共识,决定分手,不断减少同居次数,若断若离,经月余时间完全分手,以后以朋友相处.
⑶继续同居,暂不走向婚姻
感情浓郁,虽然性不和谐,但恋情依旧,继续同居不分手,或一方虽有分意.另一方决意不从,仍无一致意见,继续原来的生活,同时接受专业指导,进行相关的性治疗(如性感集中训练等)双方共同努力,致力于建立性和谐.
⑷双方共识,决不分手
继续同居或走向婚姻,即使是无性婚姻,双方也愿意,经分析师及相关人员多方面进行工作既无法建立他们的性和谐,也无法说服他们分手.只能尊重他们的选择,并在相关方面始终为他们提供巨大支持,尤其是心理支持.